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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博士班甄試入學專區
114學年度報名日期:113/10/16-10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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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14
- 碩博士班甄試入學
- 新生錄取公告
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錄取公告文
北藝大教字第1131004979號
碩士班新生錄取榜單查詢
依錄取成績高低順序排列
- 目前尚無訊息,預計11月26日公告
博士班新生錄取榜單查詢
依錄取成績高低順序排列
- 目前尚無訊息,預計11月29日公告
碩博士班甄試入學流用公告
依招生簡章規定若甄試入學有缺額產生,將統一流用至碩博士班(含碩士在職專班)一般考試使用
- 目前尚無訊息
考生線上成績查詢
113/10/26 下午 3:00 開放查詢
- 登入系統後【輸入身分證、准考證及自行設定的密碼→點選成績查詢】(第一次登錄本系統請務必要驗證身分並設定密碼)
- 線上成績單查詢開放至8/31止,若您有需要成績證明,請務必於期限內列印或下載留存。
正取生線上報到注意事項
113/11/27 上午 10:00-12/2 中午 12:00 開放報到
- 登入系統後【輸入身分證、准考證及自行設定的密碼→點選正備取報到】(第一次登錄本系統請務必要驗證身分並設定密碼)
- 正取生網路線上報到時間 113/11/27 上午 10:00-12/2 中午 12:00 開放報到。
- 經榜單告錄取之正取生,請依照正取生報到時間自行至本校「考生入口網」進行線上報到作業,考生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有異議。
- 持同等學力第5條報考者,應於線上報到期限內將相關資料上傳至考生入口網。
同等學力證明:請依報考時所填寫之同等學力類別上傳應繳交資料。
同等學力報考類別 | 應繳交證明文件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1款)大學肄業,修至大三且離校滿二年 | 1.大學修業證明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2款)大學肄業,修至大四且離校滿一年 | 1.大學修業證明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3款)大學肄業,六年制修滿四年且128學分以上 | 大學歷年中文成績單正本,並由原肄業學校註明已修業滿四年且修畢應修學分128 學分以上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4款)三專畢業且離校滿二年 | 專科畢業證書影本或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4款)二專畢業且離校滿三年 | 專科畢業證書影本或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4款)五專畢業且離校滿三年 | 專科畢業證書影本或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5款)公務人員高考或特考及格 | 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5款)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考及格 | 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6款)乙級技術士證且工作經驗滿五年 | 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影本,並附五年以上工作證明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6款)甲級技術士證且工作經驗滿三年 | 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影本,並附三年以上工作證明。 |
- 系統僅供PDF檔上傳,請考生將規定繳交之資料合併成一個PDF後再上傳。
- 所上傳之資料必需清晰且足以辨識內容,若無法辨識則視同未繳交。
- 同等學力之錄取生須於期限內完成指定審查資料之上傳作業,經本校審查並確認與報考所填身分符合後,始完成報到程序。
- 若考生所上傳之資料與報考時所填之學歷不符,視同不符報考資格,將取消其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有異議。
提前入學申請
申請公告日期 113/12上旬
- 本校碩士班、博士班甄試之錄取生,如已取得符合入學資格之學位證書或預訂114年1月畢業可取得者,得申請提前於114年2月入學。開放申請提前入學之系所及相關申請程序、規定,預訂於114年12月上旬公告於本校「招生資訊網」及「教務處註冊組」網頁,有意申請者請先向錄取系所查詢第2學期課程開設情況後辦理。申請核准提前入學者,其修業規定比照113學年度入學新生,且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申請。
新生入口網
114/5 起開放查詢入學相關訊息
- 註冊事項、選課、填寫學生基本資料、兵役、校外賃居、住宿登記、學分抵免申請及體檢等手續等入學相關訊息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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