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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碩博士班甄試入學
- 碩士班第二次遞補名單公告
備取生遞補報到注意事項
備取生遞補報到時間請依每一梯次公告期限進行遞補作業
- 登入系統後【輸入身分證及准考證→點選正備取報到】
- 備取生遞補報到時間請依每一梯次公告期限進行遞補作業。
- 經公告遞補之備取生,請依照備取生報到時間自行至本校「考生入口網」進行線上報到作業,考生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到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有異議。
- 若考生同時正取及備取1個學系/主修別者,考生僅須就正取系所/主修別進行網路線上報到作業,備取之系所/主修別待備取生遞補公告後,方於期限內進行網路線上報到作業即可。若考生已擇一系所/主修別完成正取生線上報到後,如經本校公告或通知可遞補其他系所/主修別時,應於公告之時間內完成備取生網路線上報到作業,於報到確認後,其它已錄取之系所/主修別(包含先前已報到之系所/主修別)則視同放棄。
- 持同等學力第5條報考者,應於線上報到期限內將相關資料上傳至考生入口網。
同等學力證明:請依報考時所填寫之同等學力類別上傳應繳交資料。
同等學力報考類別 | 應繳交證明文件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1款)大學肄業,修至大三且離校滿二年 | 1.大學修業證明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2款)大學肄業,修至大四且離校滿一年 | 1.大學修業證明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3款)大學肄業,六年制修滿四年且128學分以上 | 大學歷年中文成績單正本,並由原肄業學校註明已修業滿四年且修畢應修學分128 學分以上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4款)三專畢業且離校滿二年 | 專科畢業證書影本或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4款)二專畢業且離校滿三年 | 專科畢業證書影本或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4款)五專畢業且離校滿三年 | 專科畢業證書影本或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5款)公務人員高考或特考及格 | 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5款)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考及格 | 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6款)乙級技術士證且工作經驗滿五年 | 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影本,並附五年以上工作證明。 |
【同等學力–碩士】(第5條第1項第6款)甲級技術士證且工作經驗滿三年 | 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甲級技術士證影本,並附三年以上工作證明。 |
- 系統僅供PDF檔上傳,請考生將規定繳交之資料合併成一個PDF後再上傳。
- 所上傳之資料必需清晰且足以辨識內容,若無法辨識則視同未繳交。
- 同等學力之錄取生須於期限內完成指定審查資料之上傳作業,經本校審查並確認與報考所填身分符合後,始完成報到程序。
- 若考生所上傳之資料與報考時所填之學歷不符,視同不符報考資格,將取消其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有異議。
碩士班第二次遞補訊息
線上報到開放時間:12/26(一)上午10點~12/28(三)中午12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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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生入口網
112/5 起開放查詢入學相關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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